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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2015年3月3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且股东借款并非利用控制地位而实施的情况下,才不作为抽逃出资对待。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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