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俊锋,广西桂林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核心内容: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和格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均为有限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2.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2.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拾贰万圆整。
2.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3.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股权的转让
4.1本协议生效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4.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办理完毕。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你好:
我于2009年5月与两位朋友合伙经营一饭店股份均等,后因饭店经营亏损,于2010年2月暂停营业,于2010年4月中旬以33万人民币转让,但因谈转让事宜时,我和乙因出差均不在,则丙去谈转让事宜。但转让资金拿到手后,并没有告知我和乙。数天后我出差回来和乙共同询问转让款项,丙借各种理由推拖几天后,才告知我们,钱已被他用掉。并承诺数天后将属于我们个人所得的钱偿还。但一直到至今丙未偿还任何钱,甚至还在口头上说过拒不承认此事。对偿还这笔款项非常消极。
我们合伙经营时有我们三方共同签字的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合作时,因为大意没有签署合作协议。丙和现在的转让方有转让协议但协议上无我和乙的签字。欠我和乙的钱,他也拒不肯打下欠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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