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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决议的格式是怎样

2023年10月1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段俊锋,广西桂林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认缴制


  1、什么是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类。商事主体向登记主管机关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而不需将注册资本所需财产缴纳至公司或其他商事主体;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2、注册资本认缴制的特点


  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以及缴足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需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门槛,也不再限定在两年内缴足。


  减少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不再公示注册资本实缴数额和期限,使公司主体在市场地位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促进科技技术和创造创新等非财产性贡献的价值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1、什么是实缴制


  实缴是指将资金和规定数额的可以以货币计量价值的实物及财产性权利缴纳至公司或将权利转移为公司所有,并登记于公司账户的注册资本缴纳制度。其中包括货币资金的转账行为、实物的转移行为和权利转隶行为。其目的是使公司获得公示额度的财产。货币出资部分需要提供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实物需要提供权利转移证明或公司收到实物的登记证明,权利需要变更权属登记。在实缴制情形下,注册资本的实缴额度公示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


  2、实缴制的特点


  实缴制应当转移财产所有权,该财产所有权应当转移至公司所有,公司自收到实缴的财产后,该财产即归公司所有。


  注册资本实缴后,公司对其独立拥有财产权,该财产独立于股东和其他任何主体。


  公司对注册资本下的财产行使权利而不受任何干涉和妨碍。


  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对于交易安全的保障具有积极的公示作用。


  3、实缴制的要求


  货币出资的,需要将货币缴纳至公司账户,并不得抽回;


  货币出资的,登机前需要银行出具入资证明并经会计师验资;


  货币出资的,币种应当与登记公示的币种一致,如以外币出资的,应当按出资当日人民币汇率牌价换算为人民币数值;


  实物出资的,应当对出资的实物价值进行评价,可以经评估机构,也可以股东共同商定的价格确定,但估值过高的,应当对与公允价格的差价承担补足出资的;


  实物出资的,应当将实物缴纳至公司指定存放地点并交付公司;依法应变更登记的,应当履行变更登记;


  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以评估或股东约定的价格作为出资额度,如过高估价,出资股东应对因此产生的差价承担补足义务;


  以其他产权出资的,应当合理评估作价,并在公允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同时出资股东应当就此履行转移产权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决议的格式是怎样

  会议地点:___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成立清算组


  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级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级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其他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有限公司解散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有限公司的解散决议书的范文格式主要有以上内容,关于有限公司解散决议的格式是怎样,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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