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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

2014年6月12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成立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
新公司法为了防止惟一的出资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设置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条件。即一旦发生债务纠纷,一人公司股东必须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股东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要办一人公司必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并务必保留各种财务凭证,以防起诉时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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