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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公開發行或反向兼并
2016年1月29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以下说明了两种常见的上市方法和步骤:
反向兼并的方法: 反向兼并(保证公众公司的地位) >> 周转基金的筹集 (管道或其他在商定的价格) >> 登记小型和中型公司的sb2 (招股注册报告) 或其他备案 >> 全面检讨.
首次公开招股的方法: 登记小型和中型公司的sb2 (招股注册报告) 或其他备案 >> 全面检讨 >> 首次公开招股 (受市场条件控制) >> 周转基金的筹集 (在商定的价格).
最终这两种上市方法都会有相同的结果. 不在符于哪个国家上市, 或使用哪种上市的方法, 注重的是贵公司本身的基本财务表现 . 因为这两种方法都能保证贵公司可上市. 只是符贵公司所期望的融资需求和时间的限制.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gslvshi.com/art/view.asp?id=84036685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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