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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基本程序

2014年4月1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企业兼并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和被兼并方企业
      (二)对被兼并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
      (三)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成交价,自找对象的可以协商议价。被兼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交价,要经产权归属的所有者代表确认
      (四)兼并双方的所有者签署协议。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者代表为负责审核批准兼并的机关。
      (五)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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