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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协议范本

2015年2月14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截至××年×月×日,乙方共欠甲方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丙方对乙方所欠以上债务提供了有效担保,担保方式为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一般保证方式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是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在连带保证方式中,不论债务人是否能履行债务,只要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保证人就应承担连带责任。为避免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建议金融机构不要选择一般保证方式,而应选择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各方对上述权利及义务确认无误。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万元。(适用于乙方一次性支付债务重组款的情形)
    或者: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分期偿还所欠债务,具体为:
    一、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
    二、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偿还全部所承诺的××万元债务后,免除乙方所欠剩余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终止。
 
    第二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重组后的债务按—‰的月利率计收利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计息)
    第三条 乙方如连续两次未按第一条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又未得到甲方认可,甲方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全部承诺,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其中乙方已归还甲方的款项作为乙方正常偿还欠款处理,并依法采取各种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余借款本金计利息。

    第四条 如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不能偿还全部所承诺的××万元债务,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全部承诺,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其中乙方已归还甲方的款项作为乙方正常偿还欠款处理,并依法采取各种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条 在乙方未归还全部所承诺的××万元债务之前,甲方不放弃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之外的任何权利(包括对抵押物的有关权利)。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任何改制、改组和资产转让、变卖等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行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丙方承诺在乙方如期归还全部所承诺的××万元债务并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继续承担原来的担保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
    一、乙方用其合法拥有的××资产作为债务重组的抵押物(抵押手续另行办理),甲方享有相关权利;
    二、××公司自愿为甲、乙双方之间的债务重组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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