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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登报

2015年2月14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减资公告概念
  当一个公司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1) 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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