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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税务登记就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如何纳税?
2018年6月3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纳税
人
未按规定进行
税务
登记就进行
生产
经营
的,由
税务
机关核定其应
纳税
额,并责令缴纳;
纳税
人
不缴
纳税
务机关核定应
纳税
额的,
税务
机关可以扣押
纳税
人
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的,经县以上
税务
局局长批准,
税务
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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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gslvshi.com/art/view.asp?id=915825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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