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公司法规
兼并收购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公司变更
律师文集
公司法规
兼并收购
品牌运作
股份公司
公司案例
公司变更
投资融资
增资减资
改制重组
行业动态
有限责任
债券发行
文书税收
文章列表
公司名称变更程序
2016年3月10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gslvshi.com/art/view.asp?id=84411914255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有限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 贸易公司法人变更费用规定是怎么样的
2.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 税务公司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3.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变更股东需要缴税吗
4.公司如何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变更内部要走哪些流程
5.公司变更的相关内容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手机:13907832555
电话:13907832555
地址: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三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11楼
Q Q:
联系我们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法律咨询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078325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