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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复业登记流程
2015年12月19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一、业务概述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核准
(1)按照《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将收存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全部返还纳税人并启用;
(2)准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满次日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按准期复业处理,在系统中正确录入复业信息
2.资料归档
【延伸阅读】
股东权益
公司法全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gslvshi.com/art/view.asp?id=8368368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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