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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与出租业务的区别

2015年5月8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租赁与出租,在概念上常常会产生混淆,因为两者都是以收取租金为目的而租让物件的使用权。但租赁和出租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主要是:
  1.出租时间
  出租一般是短期的,仅几小时、几天或几个星期;租赁则一般都是较长时期。以租用汽车为例,如在周末或急用时租用一辆汽车,属于出租业务;如果租用这辆汽车一年或更长时期,则就属于租赁。
  2.租用品种
  大体上说,租赁物件多为企业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或是价值昂贵且需长期使用的机械设备。而出租物品则以通用性的物件为主,如日常生活用品、偶而使用的建筑机械等。
  3.财务
  对缺乏资金的企业,或为节约现金的大量投入,通过租赁方式,由租赁业提供资金来源,只需按期支付租金,企业就可获得生产所需没备并可长期使用。而出租的情况不同,租用人对租用的物件,只是临时或短时间需要,如果筹资购买使它长期拥有,将会是很大的浪费。所以这类物件,只能由出租业来经营。
  4.使用管理
  由于出租物件属短期租用。因而对这类物件的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统由出租人自行负责。而租赁物件:如融资性租赁,由于长期租用,上述一些管理工作统由承租人自理。
  5.行业组织情况
  因具体经营情况不同。出租业和租赁业被作为两个各自独立的行业,尽管某些租赁企业也兼营出租业务,例如汽车。但这毕竟限于少数物件。各国政府在税收和某些优惠政策方面。也是根据两个行业的不同情况而区别对待的。
  —般说,由于租赁物件以大型设备为多,品类繁多,租赁期限又长,需要垫付巨额资金,所以经营租赁业务的多为大企业,且往往有银行或保险公司作后盾,或者甚至是银行持股的租赁公司。而经营出租行业的,因品种简单,租期短,周转快,一般不需巨额资金,租用人通常也以小型企业或是个人为主,因而出租业以小规模企业居多,有的是兼营出租或甚至个人经营的。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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