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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中顺洁柔的所得税

2014年3月8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中顺洁柔(行情资讯)(002511)因所得税率调整,公司应补缴2010年所得税款5556750.11元。
  由于中顺洁柔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在2011年6月28日完成的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东升分局要求中顺洁柔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需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中顺洁柔因税率差应补缴所得税为5556750.11元,补缴税款会对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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