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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
2014年1月31日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http://www.yzgslvshi.com/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文章来源: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律师:
段俊锋
[桂林]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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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78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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